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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失独家庭亟待救助的建议
作者:        信息来源:本站        时间:2015-03-27        分享到:

 

    中国实施计划生育政策30多年来,首批独生子女的父母正步入晚年,他们年龄大多50开外,20多年来和自己唯一的子女快乐的生活,正当他们幸福地为孩子购置新房准备嫁妆的时候,一场意外却夺走了孩子年轻的生命,这些父母也从此陷入了常人无法想象的痛苦当中。

    目前,全国还没有失独家庭各方面的统计数据资料。根据有关资料统计,现在我国15岁至30岁的独生子女总人数至少有1.9亿,这一年龄段的年死亡率每10万人中至少为30人。由此估算,我国每年约产生7.6万个“失独”家庭,全国“失独”家庭已超百万个。由于这些家长年龄太大,他们几乎没有再次生育的可能,因此,他们被称为失独者。每当合家团圆的节日,避免触景生情,这些父母只好躲避亲友,他们除了情感的煎熬和生病住院签字等问题,还要面临养老的窘迫。

    从传统来看,家庭养老一直是中国最主要的养老方式,但是对于失独家庭来说,这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失去之后,他们只能依赖国家和社会。但目前,由于对失独家庭养老保障制度和帮扶制度尚不完善,缺乏针对性的政策帮扶,失独家庭的精神关怀,主要由民间自发的互助团体来承担,但这些团体的发起和延续,都有一定的随机性与不稳定性,亟待社会更多关爱。失独困境是一种“制度后遗症”,因此,由制度予以补救是理所当然的事。为此建议:

  一、要高度关注失独家庭。由政府牵头,会同民政、计生、财政、社科院和相关部门,组织开展失独家庭状况调查,尽早建立失独家庭的数据库,尽快出台相应制度和法规,明确管理失独群体的机构,制定《关于开展关爱“失独家庭”活动的实施方案》,给予失独家庭成员特殊经济补贴、养老补贴和老年护理补贴的补充,在运行经费、活动场所和精神科学支持等方面提供社会资源。

    二、加强对失独家庭的分类指导。如果是经济能力较强的省市,可以重点在精神慰藉上予以帮助,比如开展心理辅导、义务巡诊、临终关怀等多元化服务。如果是经济上有困难的,应该加大扶助力度,保证他们老年衣食无忧,当他们需要入住养老院时,应当为其提供优先入院的机会。通过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,让失独群体过上幸福生活。

    三、鼓励大学生、部队官兵等青年群体,组织志愿者队伍,与失独家庭结为帮扶对子,为他们提供精神慰藉和亲情抚慰。在社区建立“失独家庭QQ群、微信群”的交流平台服务,使“失独”家庭联系在一起,互相慰藉,提供心理层面支持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聘请心理疏导医生,为“失独”家庭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救助,定期对“失独”家庭成员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灵交流,面对面、一对一帮助他们排解心理压力和痛苦,治疗生活上和心理上的焦虑感、抑郁感和失落感,引导他们走出心灵阴影,解除心理障碍,重新树立人生信念。  

    四、开展养老服务工程。积极为“失独”家庭办理意外伤残保险,以及健全社会保障待遇。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护理型养老服务机构,对年满65周岁以上的“失独”父母可以照顾入住敬老院;对生活能够自理的“失独”父母,由社区定期上门走访服务;对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完全失去劳动能力的,由政府出资买断义工每日为其提供居家养老服务。

    五、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为老服务组织,加强对基层社区工作者培训,呼吁整个社会关注了解这个特殊的群体,给他们营造一个充满关爱的社会环境,让其走出阴霆,重获阳光,使“失独”父母老有所养、老有所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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